12.27-《永的日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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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说回到今晚上这个事情。

      是这样的,有个老板想租我们家房子的一楼来放车。

      他因为在外国做生意,不常回来,再加上他那里没有停车位,所以说他想找个地方放他的车。

      刚买没多久的车,100多万的宝马。

      老妈跟他说的是600块钱一个月,半年一付。租金的话,在这边的话算是比较便宜。

      但对我们而言还好,主要是他车子放在这里也不会吵,也不会怎么样。

      唯一要担心的就是他是不是骗子,跟他车子有任何损失,我们都不负责任。

      关于骗子这一点,交谈下来其实可能性不大,而且他也发了他车子的绿本跟一些身份证证明之类的。

      也没有必要骗,现在这个年代都是法治社会。

      然后关于车子划损这个点,这点我们是想的是双方先谈清楚,协商一致,我们不负这个责任,然后再签个合同就OK了,只要合同不出纰漏(关于合同这一点也值得讲一下,等讲完这个后面我说几句)。

    
  其实我老妈连钱都点了,但最后我老爸(在东莞)还是不同意。

      风险太大了。他说一个月600块钱换算了,一天才20块钱,随便省一点都能省的掉。确实,他这样一说,我也这样认为。

      但不是说钱太少,而是说风险太大。如是我做决定的话,这个钱再加一倍甚至两倍,我都不想。

      因为这个时候我突然又想到了我所学的风险补偿系数和机会成本。

      经济学确实是教人做选择的学科。无论是多个选项选一个还是做与不做之间选一个。

      其实关于骗子这点基本可以达成共识,就是它不会是一个骗子。关于承担损失这方面,我们也可以确立一个合同。

      但为什么还是选择放弃?归根到底还是风险太大,以及没有尝试过。如果我们有这个经验的话或许会答应。

      这也是一个方向,因为熟悉会增加我们的自信以及应对问题的经验。

      老板就是老板。很大度,说没什么,而且也发了语音解释,表示能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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